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是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必須具備的證件,開辦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開辦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并發給《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現為后置審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營業執照后申請審批。《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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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企業提交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申請表》應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加蓋企業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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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申請表》所填寫項目應填寫齊全、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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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學歷職稱證明、任命文件應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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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工商營業執照》的復印件應與原件相同,復印件確認留存,原件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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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明、房屋租賃證明(出租方要提供產權證明)應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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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的簡歷、學歷證明或職稱證明應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