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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云德律師事務所提醒您,怎樣應對虛假民間借貸 |
虛假的民間借貸訴訟往往包裹在“合法”的外衣下,以正常合法的程序進入到法院,造假者們通過精心設計各種騙局,以混淆視聽迷惑法官,從而獲得對其有利的判決。此類案件利益關系復雜,且往往使真正權利人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一旦法院支持了虛假訴訟當事人的利益,則不但無法化解糾紛,反而更加激化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極易引發和激化社會沖突。總之,虛假民間借貸訴訟既侵犯了真實權利人的利益,又浪費了有限的司法資源;既擾亂正常的司法審判秩序,又影響了社會穩定。 
 
雖然《民事訴訟法》第112條中新增加了對虛假訴訟的規定,但實踐中審判人員很難明確識別、認定虛假訴訟,而民訴法中“虛假訴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一般性規定,在刑法中也并沒有相對應的條款,沒有具體的罪名,也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立法的不完善致使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違法成本非常低,訴訟當事人惡意串通、虛構法律關系向法院提起訴訟所追求的不法利益,與當事人制造、參與虛假訴訟付出的成本的巨大差異對當事人作出不法行為產生了不當的激勵。因此,必須加大對虛假訴訟的預防和打擊,以維持誠實守信的訴訟環境。 
 
如何識別虛假訴訟是遏制虛假訴訟所面臨的首要問題。之前,法院對調解率的片面強調,容易給當事人虛假訴訟提供便利;法官對調解的偏好也使調解中對事實的查明大打折扣。在虛假民間借貸訴訟案件中,由于雙方當事人之間系惡意串通,不存在激烈的訴辯對抗,而且有時提交給法院的證據可能就是雙方共同偽造的,這就給法官鑒別虛假訴訟增加了難度。對于這一問題,各級法院在司法實踐過程中形成了不同的處理方式,但也達成了基本共識,即應當在民間借貸案件審理過程中加強對證據的審查力度!*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結合了虛假民間借貸訴訟審判實踐的調研結果,吸收了實踐中的有益的經驗做法,采納了綜合判斷的規范模式,并總結出了具體列舉的可能屬于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十種行為,以供審判人員審理案件時借鑒、參考。當然,正確識別虛假民間借貸訴訟還要求審判人員基于自身的審判經驗和對生活的認知,結合借貸發生的原因、時間、地點、款項來源、交付方式、款項流向以及借貸雙方的關系、經濟狀況等事實,綜合判斷是否屬于虛假民事訴訟。 
 
經審理發現屬于虛假訴訟的,人民法院除判決駁回原告的請求外,還要嚴格按照本《規定》的內容,對惡意制造、參與虛假訴訟的訴訟參與人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必須要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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