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常見的錯弊:
1.入賬金額不正確:應收賬款入賬金額不正確,是指發生賒銷業務時,會計人員沒有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入賬。如在有現金折扣的賒銷業務中, 應收賬款按會計制度的規定入賬, 在這種賒銷情況下我國企業只能采用總價法:將未扣減現金折扣的金額作為實際銷售價格來確認應收賬款的金額。
2.虛構銷售收入:舞弊者虛構商品銷售業務來調節企業的收入,導致虛列應收賬款、調虛構銷售收入增企業利潤的目的。
3.證證不相符:記錄應收賬款的記賬憑證下面沒有附原始憑證,或所附原始憑證的經濟內容與記賬憑證上內容不相符,出現賬證不相符的情況。
4.應收賬款賬戶不設置明細賬:舞弊者不在應收賬款賬戶下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而是將所有的應收款經濟業務籠統地登記在一起,來達到掩蓋哪些不正常經濟活動的目的。
5.收回的貸款不入賬:舞弊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收回的應收賬款不入賬,而是挪作他用或干脆納入個人
6.利用應收賬款賬戶調節利潤:舞弊者利用應收賬款賬戶調節利潤,如將當期發生的費用不計入當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損益類賬戶,而是列入應收賬款賬戶,達到少計費用、調增利潤的目的。
7.應收賬款賬戶核算內容不正確:舞弊者將不應列入應收賬款的業務而強行列入其中,以達到多提壞賬準備的目的。
8.收回貸款后仍長期掛賬:舞弊者將收回的應收賬款挪用或貪污,而在賬務上將其處于長期掛賬狀態,因此,查賬時對于那些長期掛賬的應收賬款應重點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