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后債務糾紛律師,深圳房屋糾紛,找劉志鑫律師-深圳知名民事訴訟律師劉志鑫成功辦理了對起合同、侵權、婚姻、勞動等民事訴訟案件。專業、誠信,值得委托!
深圳離婚需要什么手續、證件材料?下面深圳離婚律師劉志鑫給大家介紹下深圳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及證件、材料,希望可以幫到您。一、協議離婚的需要提交:
1、戶口本、身份證。
2、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二、訴訟離婚的需要提交:
1、民事起訴狀(一式二份)。一份提交法院,一份由法院轉交對方。訴狀須本人簽字。
2、證據復印件(一式二份),如結婚證、房chan證、、證人證言等。原件由自己保存,待開庭時質證用。
婚姻法及司法解釋就夫妻感情破裂準予離婚的情形作出了具體的規定,下面深圳龍華離婚律師劉志鑫將為您詳細介紹! 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并準許離婚的情形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不良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患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隱瞞了精神疾患,婚后經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疾患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疾患,久治不愈。
9、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
10、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11、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與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13、一方好逸惡勞、有不良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4、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