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保險作用:
貨物運輸險是針對流通中的貨物而提供的一種在途財產保障。其*基礎的、*主要的功能為經濟補償。
1.國際貿易重要組成部分
2.保險單的背書作用(信用證、在途抵押)
3.保險需并入進口貨物完稅價格
很多客戶朋友說好像從來沒有出過險,似乎作用不大,當然,發生貨損確實是概率事件,但是一旦出險,貨物的損失就遠遠大過保險費用了.
共同海損事故,不僅是貨物損失,還要賠船東的損失
2018年馬士基浩南起火事件
2018年3月6日,格林威治標準時間15點20分,馬士基航運公司旗下集裝箱船舶“馬士基浩南”輪(Maersk Honam)在從新加坡駛往蘇伊士運河途中,集貨艙內發生嚴重火災,23名船員安全轉移,但仍有4名船員失蹤。
Maersk Honam船上載有7,860個集裝箱,馬士基浩南船3月9日已宣布為共同海損。
根據事后公布的海損分攤結果: 需要高達擔保貨值42.5%+共同海損11.5%!!!
這就意味著如果你的貨物如果貨值是10萬美元,你需要提供支付: 擔保貨值4.25萬美元+共同海損分攤費用1.15萬美元 , 總計5.4萬美元 ,繳納5.4萬美金后才會將貨物放行,如果貨主的貨物占比越大,需要提供保證金的金額會更加龐大.
再來看保險情況
1.沒有投保國際海運險,貨物如果有損失,不僅要支付共同海損費用和保證金,還要承擔自己的貨損費用;如果貨物沒有損失,則需要支付貨值對應的保證金。
2.投保了國際海運險:貨物如果有損失,可以提出索賠,不僅先賠償損失的貨值,共同海損的費用也會有保司出證擔保;如果貨物沒有損失,則可以讓保司先出具擔保函去提貨,并且不必繳納保證金,后續等船東那邊理算完具體海損金額,再有保司代為賠償。
由此可見,國際海運險不是沒有作用的,在碰上的時候,就是大用處了。并且不管是平安險還是一切險,共同海損的情況也都是在保證范圍內的。在此提醒廣大朋友們,國際長途運輸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