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鋼的牌號由代表屈服強度“屈”字的漢語拼音首字母 Q、規定的*小上屈服強度數值、交貨狀態代號、質量等級符號(B、C、D、E、F)四個部分組成。
注 1:交貨狀態為熱軋時,交貨狀態代號 AR或 WAR可省略;交貨狀態為正火或正火軋制狀態時,交貨狀態代號均用 N 表示。
注 2:Q+規定的*小上屈服強度數值+交貨狀態代號,簡稱為“鋼級”。
示例:Q355ND。其中:
Q ———鋼的屈服強度的“屈”字漢語拼音的首字母;
355———規定的*小上屈服強度數值,單位為兆帕(MPa);
N ———交貨狀態為正火或正火軋制;
D ———質量等級為 D級。
當需方要求鋼板具有厚度方向性能時,則在上述規定的牌號后加上代表厚度方向(Z向)性能級別的符號,如:Q355NDZ25。
2.鋼板的交貨狀態
熱軋 as-rolled;AR或 WAR
鋼材未經任何特殊軋制和/或熱處理的狀態。
正火 normalized
N
鋼材加熱到高于相變點溫度以上的一個合適的溫度,然后在空氣中冷卻至低于某相變點溫度的熱處理工藝。
正火軋制 normalizingrolling
+N
*終變形是在一定溫度范圍內的軋制過程中進行,使鋼材達到一種正火后的狀態,以便即使正火后也可達到規定的力學性能數值的軋制工藝。
注:對于正火軋制,在一些出版物中也稱“控制軋制”。
熱機械軋制 thermomechanicalprocessed
M
鋼材的*終變形在一定溫度范圍內進行的軋制工藝,從而保證鋼材獲得僅通過熱處理無法獲得的
性能。
注 1:可能會降低鋼材強度值的熱成型或580℃以上溫度的焊后熱處理不宜應用。根據相關的技術規范,火焰矯直是允許應用的。
注2:熱機械軋制可以包括回火或無回火狀態下冷卻速率提高的過程,回火包括自回火但不包括直接淬火及淬火加回火。
注 3:也稱 TMCP(熱機械控制過程),在一些出版物中也稱“控制軋制”。
a公稱厚度大于100mm的型鋼,碳含量可有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b公稱厚度大于30mm的鋼材,碳含量大于0.22%。
c對于型材和棒材,其磷和硫含量上限值可提高0.005%。
d Q390、q420*高可到0.07%,Q460*高可到0.11%。
e*高可到0.20%。
f如果鋼中酸溶鋁Als含量不小于0.015%或全鋁Alt含量不小于0.020%,或添加了其他固氮合金元素,氮元素含量不做限制,固氮元素應在質量證明書中注明。
g僅用于型材和棒材。
鋼種應至少含有鋁、鈮、釩、鈦等細化晶粒元素中一種,單獨或組合加入時,應保證其中至少一種合金元素含量不小于表中規定含量的下限。
a對于型材和棒材,磷和硫含量上限值可提高0.005%。
b V+Nb+Ti≤0.22%,Mo+Cr≤0.30%。
c*高可達0.20%。
d 可用全鋁Alt替代,此時全鋁*小含量為0.20%。當鋼中添加了鈮、釩、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