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責任準則: 適用于GRS認證過程中的所有環節, 起始于“廢品收集站”。常見工時、工資福利、OHS不合規。
2、環境管理:
(1)未建立對化學品、能源消耗、水消耗、廢水處理流的管控;
(2)廢水未達標排放;
(3)未能提供各種檢測報告;
(4)無法提供統計/匯總數據:水、電、氣;
(5)化學品MSDS不完整或不齊全;
(6)未建立有意義的環境
3追溯性及物料
1)平衡表: 從回收料來源開始進行追溯, 并提供證明,貫穿整個生產流程;
2)采購的待回收料:未能提供購買憑證,比如購買發票,TC證書,供應商的資質GRS SC證書等;
3)工廠待回收料的供應商(廢棄料回收站): 未能提供合法機構證明、可回收材料供應商協議書、回收材料申報表。無法追蹤可回收材料在生產工藝流程中的投入、產出;
4)沒有計算回收料含量或計算錯誤;
5)成品GRS LOGO標識內容或聲明錯誤;
6)GRS產品和非GRS產品并行生產,未建立隔離、標識、清潔、防止 混淆的程序;
4、禁用或限用化學品: 清單及MS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