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狠抓政策宣傳,確保政策落地
(一)規范執法,明確規則。在新的所得稅法實施后,稅務部門及時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落實高新技術產業化稅收政策的通知》,對九大產業相關稅收政策及新法涉稅審批流程進行梳理,印制《高新技術產業稅收優惠政策匯編》等作為對納稅人的宣傳冊、基層操作的工具書。
(二)加強跟蹤,分類聯系。結合戶管名單、高新技術企業名單以及列入階段跟蹤的企業名單,進行梳理分類后,確定分局重點、所級重點聯系名單,實施跟蹤、走訪、調研,掌握企業經營情況,做好政策落地準備。
(三)多管齊下,全面宣傳。通過財務例會、稅務子網站、區報、區有線電視、戶外電視傳媒等多種媒介進行全面、持續宣傳,確保政策人人知曉、落實到位。聯手科委召開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專題宣講會,就近期相關高新技術方面的稅收法規進行解讀,并于會后一一解答企業的提問。
(四)狠抓基層,主動服務。以管理所為抓手,建立健全聯系人制度。部分分局管理所分管稅收政策的所長和相關專管員作為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稅收工作的聯系人,負責政策落實與反饋的聯系工作,了解納稅人個性化需求,變納稅人上門為稅務機關主動對接,由簡單的政策告知轉到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方案,解決個性化問題,強化個性化服務。
(五)走訪聯動、信息共享。注重加強與區科委等部門的溝通聯絡,從源頭上及時把握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納稅人的變化情況、產業特點,有針對性地研究落實政策,為決策做好參謀工作,為爭取政策做好準備工作。
二、強化后續管理,確保征管、政策雙落實
國稅函[2009]203號文規定,對高新技術企業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至報送年度納稅申報表以前,已辦理減免稅手續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相關資料備案。對于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或雖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但不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以及有關規定條件的企業,不得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已享受優惠的,應追繳其已減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對此,各分局在納稅年度終了后,結合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后續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資格核實,提高政策執行的遵從度。分局在優化納稅服務的同時,不放松稅收征管,保證了政策有效落地。
[上海崇明開發區注冊]
地址:上海市徐家匯漕溪北路28號2樓G座(近東方商廈,地鐵1號線、9號線徐家匯站11號出口)
24小時咨詢熱線:021-64869896
135016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