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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瀛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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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專業合同仲裁律師王躍龍談借款擔保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
上海專業合同仲裁律師王躍龍談借款擔保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很多企業和個人都會遇到資金不足的問,然后其他企業或個人借貸。在借貸擔保合同中發生糾紛,我們如何去處理?下面就讓上海專業合同仲裁律師王躍龍為我們家講解借款擔保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王躍龍律師,執業25年資深律師,碩士生導師。精通各類民商事案件,多次辦理數額巨大合同糾紛案件,曾代理民事案件出庭*高人民法院。王躍龍律師在從事法律工作的二十五年間,承辦了大 量的合同糾紛案件,涉及公司、證券、房地產、銀行、涉外投資、股權轉讓、知識產權、勞動人事等各業務領域,具有非常豐富的法律服務實踐經驗。
主要論著:《中國民法教程》,《票據法》
代理案件(部分)
1、中國銀行上海分行保證合同糾紛案(*高人民法院)
2、上海喬豐有限公司銀行借款、票據糾紛案(浙江高院)
3、中國太平洋保險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車輛保險糾紛案(西安中院)
4、歐倍德(中國)管理系統有限公司租賃合同解除糾紛案(上海*一中院)
1、選擇恰當的解決糾紛的方式
當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首先應及時協商解決。因為協商解決有利于維護雙方的感情,有利于以后繼續合作,而且協商解決簡便、迅速、耗費少、便于執行,因而是一種常用方法。
如果當事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利用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時,法院一定要及時、正確地審理案件,解決糾紛,不要久拖不決,以減少雙方當事人的經濟損失,維護國家、社會和公民個人的利益。
2、注意解決借款合同糾紛的期限
借款合同規定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應在一定時期內履行,當借款合同出現糾紛時,也應該及時解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解決借款合同的糾紛有一定期限限制。其期限適用《民法通則》關于一般訴訟時效的規定,即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不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其權利。因此,合同當事人,特別是貸款人在借款合同發生糾紛后,要及時解決,不要超過時效限制,使自己喪失勝訴權,從而遭受經濟損失。
4、在擔保借款合同中,要注意,如果擔保主體發生合并、分立等事項,應由變更以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借款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如果擔保主體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則按照其擔保貸款的數額來確定承擔責任的比例,而不應該互相推托,不負責任。
5、借款合同發生糾紛后,一定要通過合法的途徑解決,而不要以不合法的手段去處理。如貸款人不經調查擅自扣除他人貸款,借款人遲延還款或拒不還款,這樣做只能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
上海專業合同仲裁律師王躍龍對借款擔保合同糾紛如何解決的講解就到此結束了,如果您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隨時咨詢上海專業合同仲裁律師王躍龍法律服務咨詢熱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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