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3917.9—2009《農藥登記用衛生殺蟲劑室內藥效試驗及評價第9部分:驅避劑》規定了室內驅避劑的試驗方法和評價標準,試驗過程主要包括準備試驗站、試驗用品的準備、試驗許可、試驗前處理、試驗、觀察并記錄結果等環節,評價標準則是通過對試驗結果的分析,根據驅避劑的作用效果、擴散范圍、持續時間、安全性等指標,進行綜合評估。
該標準同時規定了:驅避劑的藥效結果分為A、B兩級,產品的有效保護時間≥6小時,B級產品的有效保護時間≥4小時,達不到B級標準者為不合格產品。由此可知,經過登記上市的驅蚊產品的有效保護時間至少為4小時。但因出汗、涂抹不均勻等原因,驅蚊產品的實際保護時間可能短于標示時間。
目前世衛組織推薦的安全驅蚊成分包括避蚊胺(DEET)、派卡瑞丁(Picaridin)、驅蚊酯(IR3535)、檸檬桉,它們也是驅蚊產品主要的有效成分。與蚊香、氣霧殺蟲劑一樣,驅蚊劑也含有農藥成分。因此,正規的驅蚊產品也標有農藥正式登記證號、農藥生產批準文號和執行標準,通過毒性、安全性、驅蚊效果檢測,證明其安全、有效后才被允許登記上市。
我們總部檢測中心可以接照GB/T 13917.9驅蚊劑標準做驅蚊液/蚊怕水/驅蚊膏等產品的有效保護時間測試,共出具雙C資質報告。
有相關檢測需求的企業可以與我們聯系,聯系人:陳 小 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