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蓄電池組充滿電后脫離系統(tǒng)靜置1小時,在環(huán)境溫度為25±5℃的條件下采用外接(智能)假負載的方式,采用10小時放電率進行放電測試。
b)     放電開始應測量蓄電池的端電壓、環(huán)境溫度、時間。
c)     放電期間應測量記錄蓄電池的端電壓、放電電流、室內溫度,測量時間間隔為1小時,放電電流波動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的1%。
d)     放電期間應測量記錄蓄電池的端電壓及室溫,測量時間間隔為1小時。在放電期末要隨時測量,以便準確確定達到放電終止電壓的時間。
e)     放電電流乘以放電時間即為蓄電池組的容量。蓄電池按10小時率放電時,如果溫度不是25℃時,則應將實際測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換算成25℃時的容量Ce:
式中:t—放電時的環(huán)境溫度
K—溫度系數(shù)(10H率放電時 K=0.006/℃;3H率放電時 K=0.008/℃;1H率放電時 K=0.01/℃)
f) 放電結束后,要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充入電量為放出電量的1.2倍以上。
2        在線式測量法
a)      在直流供電系統(tǒng)中,調整整流器輸出電壓至保護電壓(如46V),由蓄電池對實際負荷供電,在放電中找出蓄電池組中電壓低、容量差的一只蓄電池作為容量試驗對象。
b)      打開整流器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等蓄電池組充滿電后穩(wěn)定1小時以上。
c)      對a)中放電時找出差的那只蓄電池進行10小時率放電試驗。放電后要測量記錄該蓄電池的端電壓、溫度、放電時間和室溫。以后每隔1小時測量記錄一次,放電快到終止電壓時,應隨時測量記錄,以便準確記錄放電時間。
d)      放電電流乘以放電時間即為蓄電池組的容量。如果室溫不是25℃時,則應按照(A)式換算成25℃時的容量。
e)      放電試驗結束后,用充電機對該只蓄電池進行補充電,恢復其容量。
f)      根據(jù)測量記錄數(shù)據(jù)繪制放電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