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
網絡出版服務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網絡出版物,從事網絡出版服務,
必須依法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網絡出版許可證(舊稱互聯網出版
許可證)。
二、經營范圍
網絡出版物是指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的,具有編輯、制作、加工等出版特
征的數字化作品,范圍主要包括: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
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讀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與已出
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
將上述作品通過選擇、編排、匯集等方式形成的網絡文獻數據庫等數字化作品
;
三、申請基本條件
1)有確定的從事網絡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臺。
2)有確定的網絡出版服務范圍。
3)有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服務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
在中國境內。
4)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主體名稱及章程。
5)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
6)除法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絡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專業人員。
7)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及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的其他條件。 注:圖書、音像、電子、報
紙、期刊出版單位從事網絡出版服務,滿足前三項要求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