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設備、殺菌設備EPA注冊
1.哪些設備受EPA監(jiān)管?
FIFRA將設備定義為旨在誘捕,破壞,排斥或減輕任何有害生物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動植物生命(除人類以外的細菌或細菌,病毒或其他生物)的任何儀器或配件(部分除外)。
常見的受監(jiān)管設備:
a)某些紫外線系統(tǒng),臭氧發(fā)生器,水過濾器和空氣過濾器(含有物質的過濾器除外),以及超聲波設備,據稱可在各種場所殺死,滅活,誘捕或抑制真菌,細菌或病毒的生長;
b)聲稱可以驅趕鳥類的某些高頻發(fā)聲器,硬質合金大炮,金屬箔和旋轉裝置;
c)聲稱要求殺死或誘捕某些昆蟲的黑光陷阱,蠅類陷阱,電子和熱屏,蠅帶和蠅紙;和
d)鼴鼠重擊,聲音驅蚊劑,箔和旋轉裝置,聲稱是為了擊退某些哺乳動物。
e)聲稱通過電磁和/或電輻射控制害蟲的產品(例如,手持式臭蟲拍擊器,電動跳蚤梳子);
f)聲稱通過產品引起的地下爆炸來控制穴居動物的產品;和
g)按照1976年聯(lián)邦公報通知中指示的原則對一類有害生物起作用的產品,但據稱可以控制不同類型的有害生物(例如,嚙齒動物用粘性誘捕器(不含引誘劑),鳥類用光或激光防護劑等)。
2.不受監(jiān)管的設備
1976年11月19日的《聯(lián)邦公報公告》中的害蟲控制設備和設備生產商還提供了不受FIFRA監(jiān)管的那些設備的示例:
設備的有效性更多地取決于使用該設備的人的表現(xiàn),而不是取決于設備本身的表現(xiàn);和誘捕脊椎動物的裝置。通常屬于這兩個類別的產品包括捕鼠器,捕蠅器,蒼蠅拍,用于除草的耕作設備和魚陷阱。
生產要求:殺蟲設備必須在注冊的殺蟲劑生產場所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