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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問: PAHs測試是否為GS認證強制要求?
答: 德國安全技術認證中心(ZLS)經驗交流辦公室(Central Experience Exchange Office, ZEK)AtAV委員會2007年11月20日通過訣議,要求在GS標志認證中強制加入PAHs測試。此前PAHs測試只遵循自愿原則,不納入GS認證要求。該項規定于2008年4月1生效,屆時所有GS標志認證機構將開始加測PAHs項目。
2 問: 當前的執行時間表?
答: 于2008年2月4日,ZLS分別規定了已有和新頒發GS認證的強制執行時間表:
n發證時間在2008年4月1日之后的所有認證(包括現在正在進行中但會在此日期之后完成的項目),都被強制要求測試PAHs。
n針對正在進行中的項目,但是在2008年4月1日之前完成的,此規定為推薦完成。n2008年4月1日之前已獲得的認證仍然有效,但是必須在規定的風險評估時間內進行針對PAH進行強制檢測,如不能符合PAH相關規定則立即撤銷認證
3. 哪些材料必須進行測試?
答:所有在正常使用下或者預期的合理誤用(非惡意的錯誤使用)時,可與皮膚接觸的材料、可放入口中的材料或者可與食品接觸的材料都需要進行測試,包括所有可能產生皮膚接觸的軟性聚合物(塑料和橡膠)、黑色或有色的硬質聚合物、涂料、油漆及使用了萘等防腐劑的材料(例如毛發、皮革、木頭等)。
不產生接觸或必須通過工具才能接觸的材料(如內部材料)以及經過風險分析認定為與PAH測試無關的材料(合金、陶瓷、玻璃)可以免于PAHs測試。
4 問:是否存在豁免?
答:因為PAHs在生產上沒有技術用途,僅僅以污染物形式存在,所有沒有任何豁免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