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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指南針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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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物料和倉儲要求 |
1.生產所用物料應能滿足產品質量要求,符合相關質量標準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并能提供相應的檢驗報告或相應的產品質量證明材料。
2.消毒產品禁止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藥物、激素等物料。
3.生產用水的水質應符合以下要求:
隱形眼鏡護理用品的生產用水應為無菌的純化水;
滅菌劑、皮膚粘膜消毒劑和抗(抑)菌制劑的生產用水應符合純化水要求;
其他消毒劑、衛生用品的生產用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的要求。
4.倉儲區應保持清潔和干燥,有通風、防塵、防鼠、防蟲等設施,并有堆物墊板,貨物架等。其中揮發性原材料儲存時還應注意避免污染其他原材料。
易燃、易爆的消毒產品及其原材料的驗收、儲存、保管、領用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規定。倉儲應符合防雨、防曬、防潮等要求。
通風、溫度、相對濕度等的控制應滿足倉儲物品的存儲和衛生要求。
5.倉儲區內應分區、分類儲物,有明顯標志。
儲物存放應離地、離墻存放不小于10厘米、離頂不小于50厘米。
物料和成品應當分庫(區)存放,有明顯標志。
待檢產品、合格產品、不合格產品應分開存放,有易于識別的明顯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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