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包證主要包含2個方面,性能證和使用證。性能證比較簡單,一般提供包裝的正規廠家都可以出具;使用證比較復雜,要用性能證去生產危險品工廠的當地商檢局申請。在商檢局檢查過用此包裝的產品合格后,就可以拿到使用證了。不過使用證的申請比較麻煩,各地商檢局的規定都不是很一樣的,需要到工廠的當地商檢局去咨詢辦理和審批。上海商檢局這一塊我們還是非常熟悉的,辦理危包需要的資料:包裝性能單,分類鑒定報告。分類鑒定報告比較簡單提供樣品商檢局三天可以做出來。
危包證上面有UN,CLASS,PG,品名,有效日期,件數。這些是比較重要的。一般是一周的樣子出正本危包證,找船公司訂艙的時候提供的是掃描件,做危申報的時候需要提供正本。
有些比較特殊的產品沒有危包可以使用其他文件來代替,比如裝在鋼瓶里面的貨物可以用鍋檢證來代替危包證,裝在限量紙箱里面的貨物,可以用限量證明來代替危包證。裝在噸桶里面的貨物可以用船級證來代替危包等等。危險品出口是必須要有危包證的(能代替也可以)
其實一個產品是不是危險品,*威點就看鑒定,或者MSDS 但是很多MSDS其實不是很準確,準確的MSDS是可以判斷貨物是普貨還是危險品的。
主要說說鑒定,這里說的這個鑒定主要是上海化工院貨物運輸鑒定,有空運和海運的區別,當然也有別的機構的,我們這里不多介紹.
上海化工院鑒定*威性比較高,上海的海運和空運都認他們家鑒定。怎么辦呢?很簡單,填給申請表格,準備五到十克樣品送化工院,三天出鑒定。鑒定上面會寫限制性貨物,或者非限制性貨物。限制性貨物就是我們說的危險品。非限制性貨物就是普貨。海關判斷是普貨還是危險品也是按這個為依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