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設備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PED, 97/23/EC)則是其中的一項指令,是歐盟眾多指令中針對承壓設備的指令,對承壓設備基本安全要求(ESRs)做了規定,保持了歐盟承壓設備的現有安全水平。這適用于壓力容器、蒸汽鍋爐、管道、熱交換器、存儲罐、壓力釋放裝置、閥門、調節閥和其他*高容許壓力高于0.5 bar的壓力設備。。根據所產生產品的風險類別,你可以選擇不同模塊組合,從而滿足PED要求,取得使用CE標志的授權。歐盟承壓設備指令由 97/23/EC 更新為 2014/68/EU,新指令將于 2016 年7月強制實施。
上海沃證機電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是歐盟CE公告機構的中國辦事處,可受理各類PED認證,提供新的PED指令的完整培訓、認證和指導計劃,簽發歐盟公告機構證書,幫助承壓設備制造商順利完成新指令的轉換工作。
CE標志是一種證明,貼付有CE標志的產品代表其符合有關指令的基本安全規定,可以自由在歐洲市場中流通。根據PED規范,高于特定壓力/容積門檻的壓力設備和組件必須要:
• 具備安全性
• 符合設計、制造、和測試的基本安全要求
• 滿足適當的符合性評定程序
• 貼附CE標志及相關規定的標示
低于特定壓力/容積門檻的壓力設備和組件必須要:
• 具備安全性
• 依據完善的工程實務而設計、制造
• 貼附相關規定的標示(可以不必貼附CE標志)
PED符合性評定:
符合性評定(conformity assessment)程序適用于第I~IV類的設備。
PED認證廠商的選擇組合如下:
第I類 第II類 第III類 第IV類
A A1 B1+D B+D
D1 B1+F B+F
E1 B+E G
B+C1 H1
H
對于只須適用較低要求模式的產品,廠商也可以選擇應用較高要求的模式。
各模式的說明如下:
A 內部生產管制
A1 內部制造檢查加上*終評審監督
B EC型式檢查
B1 EC設計檢查
C1 符合型式
D 生產品質保證(ISO 9002)
D1 生產品質保證(ISO 9002)( 模式單獨應用)
E 產品品質保證(ISO 9003)*終檢驗與測試
E1 產品品質保證(ISO 9003)( 模式單獨應用)
F 產品檢查
G EC個別檢查
H 全面品質保證(ISO 9001)
H1 全面品質保證(ISO 9001)加上設計檢查及*終評定的特別監查
其中,模式A不必經由驗證機構驗證,其余各模式則都要經歐盟會員國認可指定的驗證機構(notified body)驗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