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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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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知識產權;商標可以繼承啦 |
有句老話:窮不過三代,富不過三代。經過了時代的變遷,歲月的洗滌,已然成為過去式!
然而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科技的發展,國內的有錢人越來越多,富二代儼然成為“新時代的產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個人資產是可以由法定繼承人繼續繼承的。這好比愚公移山的道理,子子孫孫無窮盡也。
那么,除了錢和房子,還有哪些資產是可以繼承的呢?
確定一定以及肯定的回答是:商標!
個人名義申請注冊的商標
在商標有效期內,商標注冊人死亡后,其繼承人應及時申報商標局,更改商標注冊登記,變更注冊人名稱,即繼承了商標權。
繼承商標后,新的權利人同樣享有轉讓商標專用權及商標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費的權利。繼承人在商標的有效期內繼承商標專用權,若注冊期滿,繼承人可以申請續展從而繼續享有專用權。若繼承人未申請續展的,則喪失注冊商標專用權。除上述權利外,提醒各位繼承商標宜早不宜遲,否則后果很嚴重!
根據現行商標實施條例第47條第1款規定,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上, 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
企業名義申請注冊的商標
企業、事業單位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不屬于個人財產,故沒有“繼承”這一說法,而只能進行商標轉讓。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若企業經營不善,面臨倒閉等困境,應理性對待商標。畢竟,商標作為企業核心的無形資產,是企業東山再起的武器。
因此,建議應在企業倒閉前委托一家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處理商標轉讓事宜,否則等到企業倒閉后,硝煙四起之時,一切或將無法掌控。
綜上所述,父母留給子女的好禮物或許不是錢和房子,而是一個有價值的商標。錢總有一天會消耗殆盡,而商標只會不斷增值,同時也可以成為子女從泥沼中重新站起來的資本。
{二十一世紀是知識經濟的年代,知識產權權力的取得和維護已成為這個年代的重要課題。國光知識產權主營:國內商標注冊,國外商標注冊,商標規劃,版權登記,高新認證,雙軟認證,項目申報。}國光網址:vip.chinagovs.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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