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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京翼工程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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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房屋質量鑒定 抗震檢測鑒定 房屋檢測 房屋鑒定 房屋質量檢測 |
房屋質量綜合檢測和工程技術相關知識
1 何謂既有建筑物?
回答:已建成且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物。
2 既有建筑物可靠性鑒定分為哪幾類?
回答:可分為安全性鑒定和正常使用性鑒定、耐久性鑒定,必要時尚應進行抗災害能力鑒定。
3 何謂危險房屋?
回答:系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4 何時應進行抗震鑒定?
回答:房屋抗震鑒定適用于正在使用中的房屋及擬作改造的房屋。在上海地區,結構不發生改動的房屋抗震性能評估按《現有建筑物抗震鑒定與加固規程》(DGJ08081)的要求執行;結構擬發生改動的房屋按《建筑抗震設計規范》(DGJ08-9)的要求執行。
5 何為房屋質量綜合檢測?
回答:房屋質量綜合檢測是指對房屋建筑、結構、裝修材料、設備等進行全面檢測,建立和完善房屋檔案,全面評價房屋質量。主要適用于優秀歷史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需要進行全面檢測的房屋。
6 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筑檢測有哪些依據?
回答:1)《房屋質量檢測規程》(DGJ08-79-2008)
2)《既有建筑物結構檢測與評定標準》(DG/TJ08-804-2005)
3)《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筑檢測與評定指南》
4)《優秀歷史建筑修繕技術規程》(DGJ08-108)
7 對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如何處置?
回答:對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一般有四類處理意見:
1)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觀察的房屋;
2)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3)停止使用: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機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體拆除:適用于整幢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8 何種情況下應進行房屋質量檢測?
回答: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房屋質量檢測:
1)建筑物擬改變用途、改變使用條件和使用要求時;
2)擬對建筑物進行加層、插層或其他形式結構改造時;
3)擬對建筑物進行整體移位時;
4)周邊環境變化(如一定范圍內有地下工程施工時)可能或正對建筑物產生損傷時;
5)建筑物本身出現明顯結構功能退化現象或有明顯變形(傾斜、開裂等);
6)房屋在進行置換、買賣、租賃時(必要時);
7)由于設計、施工或使用原因對建筑物質量產生懷疑并引起糾紛時;
8)出于保護要求,需要了解保護性建筑的建筑、結構和裝修狀況;
9)建筑物大修前全面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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