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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純化水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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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典試劑純化水設備 |
制藥用水的水質標準
1)飲用水: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
2)純化水:應符合<2010中國藥典》所收載的純化水標準。
在制水工藝中通常采用在線檢測純化水的電阻率值的大小,來反映水中各種離子的濃度。制藥行業的純化水的電阻率通常應≥0.5MΩ.CM/25℃,對于注射劑、滴眼液容器沖洗用的純化水的電阻率應≥1MΩ.CM/25℃。
3)注射用水:應符合2005中國藥典所收載的注射用水標準。
2014年12月2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其官網上發布《關于征求<醫療器械分類規則>(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自2000年后《醫療器械分類規則》*一次進行重大修改,在原有的“有源醫療器械”和“無源醫療器械”兩大類基礎上增加“體外診斷試劑”,同時增加了相關描述內容。
體外診斷試劑用純化水機不僅符合中國藥典純化水處理設備的標準,還應滿足《體外診斷試劑生產實施細則(試行)》2007版規定設備標準:
第二十五條 工藝用水制水設備應當滿足水質要求并通過驗證,其制備、儲存、輸送應能防止微生物污染和滋生,并不應對產品質量和性能造成影響。制水設備應定期清洗、消毒、維護。應當配備水質監控的儀器與設備,并定期記錄監控結果。
第三十三條 生產企業應當至少建立、實施保持以下基本規程和記錄,并根據產品的具體要求進行補充:
11.工藝用水規程和記錄:
第五十七條 企業應制定工藝用水的規程。驗證并規定工藝用水的質量標準、檢驗周期和保存期限。應當配備相應的儲水條件和水質監測設備,定期記錄并保存監測結果。
《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1第六節 制藥用水要求:
第九十六條 制藥用水應當適合其用途,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的質量標準及相關要求。制藥用水至少應當采用飲用水。
第九十七條 水處理設備及其輸送系統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護應當確保制藥用水達到設定的質量標準。水處理設備的運行不得超出其設計能力。
第九十八條 純化水、注射用水儲罐和輸送管道所用材料應當無毒、耐腐蝕;儲罐的通氣口應當安裝不脫落纖維的疏水性除菌濾器;管道的設計和安裝應當避免死角、盲管。
第九十九條 純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備、貯存和分配應當能夠防止微生物的滋生。純化水可采用循環,注射用水可采用70℃以上保溫循環。
*一百條 應當對制藥用水及原水的水質進行定期監測,并有相應的記錄。
*一百零一條 應當按照操作規程對純化水、注射用水管道進行清洗消毒,并有相關記錄。發現制藥用水微生物污染達到警戒限度、糾偏限度時應當按照操作規程處理。
《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規范》(草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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