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注冊開曼公司手續:
1、至少需一名公司董事或股東出面登記;
2、完成注冊登記,并拿到所有相關文件:公司注冊證書、公司會議記錄、股東、董事、秘書名冊、公司大綱及章程、公司股G票、公司簽名印章及鋼印;
3、可在中國香港、新加坡、美國證Z券交易市場掛牌買賣;
4、公司成立后,可在世界任何國家從事任何合法的商業活動;
5、公司董事或股東會議可透過委托代表出席方式來完成;
6、公司可隨時申請變更公司董事或股東及主要干部成員;
開曼群島由古巴南部加勒比海三個島嶼組成,是英國領土,原被哥倫布發現。金融服務業是開曼群島的主要行業之一,當地政府一直致力推動離岸金融服務業的持續 發展。開曼群島是獲香港聯合交易所接納其注冊公司可在香港上市的兩個離岸司法管轄區之一,聲望日隆而且越來越受歡迎,尤以亞洲為甚。開曼群島在一九九七年 成立證券交易所。
開曼群島的公司法律是基于1948年英國公司法案制定的,并且可以在1960的開曼群島公司法律(修訂版)中找到。開曼群島的公司形態可分為三類:一般當 地營業公司(Ordinary Resident Company)、一般非當地營業公司(Non-Resident Company)及稅務免除公司(Exempted Company)。其中稅務免除公司(Exempted Company)主要被各國企業、個人用來做金融方面之規劃,稅務免除公司不能在當地營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