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香港包柜/拼柜進口臺灣食品需要什么單證:食品進口清關單證有哪些
經香港包柜/拼柜進口臺灣食品需要什么單證:食品進口清關單證有哪些
晟通進出口有限公司專業(yè)從事食品進口食品代理清關業(yè)務,多位進口物流師為您量身定做提供食品進口方案。晟通團隊以業(yè)務流程和技能特長為劃分,形成業(yè)務專家團隊、銷售團隊和服務團隊,各團隊“術業(yè)專攻”,竭誠為您服務。
一、進口食品需要辦理的手續(xù):
1.進口公司需到商檢局做進口食品收貨人備案,獲取備案號(須有食品批發(fā)證或者食品銷售證明)。
2.在獲取備案號后,到進口商檢局做進口食品中文標簽備案,申請資料2份[標簽審核申請表、中文標簽樣張紙質版及小于250K的電子版,按GB 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及相關產品標準制作)、原標簽及中文翻譯件(紙質版及小于250K的電子版)、反映產品特定屬性的證明材料等。
3.食品標簽做好后,可安排食品提前報檢,提供單證:貿易合同/信用證、發(fā)P、裝箱清單、原產地證/合法生產銷售證明原件、中文標簽檢驗備案相關資料 、輸出國家或地區(qū)官方的檢驗證書。
4.出具通關單,海關報關,出具稅單,進口食品收貨人繳納關涗增值涗,海關放行,安排貨物進境。
5.貨物到達進口口岸后,商檢局檢務3(4)科對食品進行查驗和抽樣送檢,商檢查驗后過海關通道,(海關如布控,則海關需要查驗)
6.查驗放行后,貨物應放到商檢局認可的倉庫存放,并加貼中文標簽,(可在香港或者國外生產家加貼中文標簽)
7. 送檢結果出來后,合格的簽發(fā)《衛(wèi)生證書》,進口商/代理商/經銷商/收貨人獲得合格的《衛(wèi)生證書》后方可銷售使用該批食品。不合格的簽發(fā)“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報檢人要求索賠的,可申請出具不合格《衛(wèi)生證書》。報檢人應按照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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