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窯的生產檢驗項目
立窯生產檢驗的目的是為了保障窯的正常運行和獲得符合質量要求的石灰和窯氣,有連續和定期兩種檢驗項目。
立窯的連續檢驗項目包括:窯頂廢氣溫度、窯頂廢氣壓力(正壓或負壓)、窯內溫度、出灰溫度、鼓風壓力風量及窯內料面高度等;立窯的定期檢驗項目有:窯氣成分、原料的化學成分、石灰的化學成分。此外,還要測定裝窯混合料的粒度,拿核原料和燃料計量的準確性。
供給窯內的空氣壓力(鼓風壓力)或窯頂負壓是送入內空氣量的間接指標。一般地說,壓差越大,供入立窯內的氣越多,立窯的生產能力越高,窯頂壓力(料層上部)、煙囪壓力可用壓力吸力計測量,窯氣可用手動或自動氣體分析器進行分析,但*簡單和使用*廣泛的是手動奧氏氣體分析器。立窯窯內料面高度是用手動探尺或放射性料位探測器來測量,后者一般多用在現代化立窯上。原料和石灰的化學分析由車間實驗室進行。按照分析結果,調整煅燒石灰用的燃料用量。測定混合料的粒度的方法,是將一車或數車原料篩分,用專門的料箱稱量所篩得的各粒級的原料。原料和燃料計量器用校驗秤來檢驗,看所稱量的物料是否準確。
通過以上檢驗,可發現窯的操作制度是否正常,如遭到破壞,可及時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