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無委型號核準申請辦理
目的:省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和審批。
周期:15天(市無委3-5天,省無委7-10天)
項目:功能(所提供機器功能良好,外觀與送樣機器一致)
樣機:1部(帶電池)
資料:①技術指標1份;
②彩照2份(要求機型型號,身份條型號清晰、完整);
③省無委入網申請表1份;
④核準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申請表3份。
備注:省市無委核準證辦理樣機需盡早提供。(辦理無委型號核準證必須拿到省無委型號核準申請才可辦理)
三、北京無委測試
檢測機構:國家無線檢測中心檢測目的:無線電檢測中心測試通過后,獲得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檢測周期:測試及出報告加急需10個工作日,核準證辦理10個工作日,總計20個工作日檢測項目:頻段GSM900、DCS1800射頻性能,傳導雜散發射,輻射雜散。檢測依據:YD1214-2006,YD1215-2006,YD1032-2000測試內容:
⑴RMS相位誤差; ⑵頻率容限;
⑶功率控制; ⑷射頻輸出調制頻譜;
⑸傳導雜散發射; ⑹峰值相位誤差;
⑺*大平均功率; ⑻突發時間功率關系;
⑼射頻輸出切換頻譜; ⑽靜態參考靈敏度。 ⑾輻射雜散發射
測試樣機:6部(配電池及充電器)
測試配件:假電池2塊;
射頻測試線1根(需標注衰減補償值);
測試資料:①核準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申請表1份;
②送檢樣品技術申報確認單1份;
③GSM移動臺電池申明表1份;
④技術手冊3份(帶彩照)
⑤用戶手冊3份;
測試費用:XXXXXXXXXX
備注:改型機無委測試時需提供改型機和原型機技術手冊、彩照各3 份;無委樣機需進行射頻雜散摸底測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