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辦理流程
一、先和當地環保局溝通,確定環保類型,需要辦理環評備案、環評報告表還是環評報告書,需要那種申請材料。
二、找一家當地的環評公司,撰寫環評報告書或者環評報告表,然后提交環保局(現在有些生產已經豁免辦理環評)。
三、由環保公司提請召開專家評審會。
四、如果專家會通過審核,根據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后提交環保局等待環評批復。
五、拿到批復后按照環保方案進行實施。
六、環評驗收。項目建成后按照方案進行環保驗收。如果有變動還需提請變動,如果變動很大可能環評驗收不能通過,需要重新做一次環評。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辦理需要準備的資料:
1.《東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申請表》(一式兩份);
2.工商名稱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有效的場地使用證明(房產證、土地所有權證、經區房屋租賃辦登記或備案的租賃合同等);
4.按照國家環保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I類項目須提交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
5.擴建、改建、遷建、更名、延期項目須提交原批復文件的復印件及書面申請報告;
6.土地開發類項目須提交選址意見書或規劃許可證;
7.坐標圖;項目所在位置的平面圖;工藝流程圖;產工藝機器設備名稱及型號;
8.委托辦理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9需落實環保“三同時”的項目須提交污染治理設計方案;非新建的提交"三同時"驗收意見表、排污許可證、監測分析報告、收運單據;
10.基本生態控制線內的項目須提交各街道出具的生產經營性違法建筑物、構筑物的建成時間及周邊市政排污是否完善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