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的客體是指計算機軟件,即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由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同一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一作品。文檔是指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格、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等,如程序說明、流程圖、用戶手冊等。下面給大家介紹軟件著作權相關知識:
(一)軟件著作權之人身權
1.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件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對軟件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二) 軟件著作財產權
1.專有使用權:
(1)復制權;
(2)發行權;
(3)出租權;
(4)信息網絡傳播權;
(5)翻譯權;
(6)應當由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專有使用權;
2.使用許可權,即許可他人行使其軟件著作權并獲得報酬的權利。
3.轉讓權,即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其軟件著作權并獲得報酬的權利。
軟件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機構辦理登記。
軟件著作權登記必須提交以下材料:
1.《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申請者身份證明以及源程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