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規定》和《生產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規定》,為了加強對進口和生產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的無線電 發射設備,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含試生產)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均須持有經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 SRRC)對其發射特性進行型號核準后核發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出廠設備的標牌上須標明型號核準代碼。 無線電發射設備定義為無線電通信、導航、定位、測向、雷達、遙控、遙測、廣播、電視及微功率(短距離)等各種發射無線電波的設備,但不包含輻射電 磁波的工業、科研、醫療設備、電氣化運輸系統、高壓電力線及其他電器裝置等。 目前由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認定的檢測機構是: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 (State Radio Monitoring Center, SRMC).
工具/原料
1、《核準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申請表》;如有代理申請單位還需提交《核準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委托書》 ;
2、檢測協議書一式二份;
3、檢測抽樣單一式兩份;
4、天線增益及線損聲明;
5、提交申請單位(含代理申請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復印件;
6、設備照片及銘牌圖;
***后需交齊材料:
7、提交申辦設備型號的技術說明書(包括軟硬件版本號)和用戶手冊;
8、遞交被測設備的電路圖、方框圖
問:申請型號核準對設備品牌有何規定? 答:如果企業名稱與設備品牌不一致,則需提供品牌的注冊證明復印件或品牌擁有者給申請企業的授權書原件。如果企業名稱與品牌一致,則不需提供此文件
問:SRRC型號核準對設備天線有何要求? 答:在型號核準中,設備天線的問題是經常會遇見的問題,原則上SRMC對天線的要求是與設備固定在一起的不可拆卸的,即稱為一體的,因為天線改變 后設備的實際發射參數就會改變。但在實際設備中,許多天線是可更換的,為此SRMC變通規定,采用非標準通用接口即可視為天線是一體的,比如天線采用 SMA接口會被視為非一體化天線,不會被測試通過,但改成R-SMA天線接口即可被SRRC認為等同一體化天線,測試就會OK。具體問題,可與我們聯系。
問:完全相同的設備如果同時申請不同品牌或不同型號的SRRC核準,能否只做一次測試,只交一次測試費?答:不可以,每個型號都必須單獨申請與交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