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所需材料
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文件應當包括: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軟件的鑒別材料、申請人***明和相關的證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軟件(程序、文檔)的鑒別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檔應提交前、后各連續30頁,不足60頁的,應當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請按照《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軟件的鑒別材料。
注:源程序和文檔應在頁眉上標注相應的軟件名稱和版本號,右上角應標注頁碼,源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
3、有關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包括:申請人的***明文件、權利歸屬證明文件等。
①有效***明文件(單位的需蓋公章)
•企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事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事業法人證書的復印件;
•社團法人單位――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社團法人證書的復印件;
•其他組織提交――工商管理機關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自然人申請――提交***或**等有效證明的復印件。
②權利歸屬的證明文件
•委托開發的,應當提交委托開發合同;
•合作開發的, 應當提交合作開發合同;
•下達任務開發的, 應當提交上級部門的下達任務書;
•受讓取得軟件著作權的, 應當提交軟件著作權轉讓協議;
•原著作權人的企業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其他企業享有著作權的,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包括:企業注銷登記證明、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等其他證明;
•繼承人繼承的,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有效遺囑、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繼承人***明、法院的法律文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