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進口報檢(進口報關前需先完成報檢)資料: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原產地證(國外提供)
5.衛生證(國外提供)
6.灌裝日期證明(可后補)
7.成份分析報告(國內,國外都可以提供,但我們建議由國外提供,省錢)
8.原彩色標簽
檢驗檢疫窗口批復通過后,會出貨物進口通關單,用以報關。
剛收到深圳海關消息:關于增加食品 酒類進口清關的要求,陸運口岸(如皇崗 文錦渡 深圳灣口岸)一般貿易進口的食品和酒類,需要在境外(國外 香港 保稅區)貼好中文標簽后才能進口清關,如果沒有貼標的產品,需要到海關指定的監管倉(坪山出口加工區等)貼好標簽后再辦理清關進口。如果大家有此需求,可以聯系我18408285161蔣先生
標簽、收貨人、發貨人的備案
從上面的流程中我們可以看出,在報關前需要向當地的進出口檢驗檢疫局進行三個備案,分別是標簽備案、收貨人備案和發貨人備案。
(1)標簽備案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進口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原標簽1份、翻譯標簽1份、中文標簽2份、標簽申請書、標簽申請表以及檢驗檢疫局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的其他材料等。需要注意的是,標簽需要彩印并加蓋公章。
(2)收貨人備案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進口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進口收貨人備案登記表、經營范圍以及存放地點說明、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檢驗檢疫局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3)發貨人備案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國外出口商營業執照、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備案信息表、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說明以及檢驗檢疫局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