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WEEE指令
1、WEEE:2002/96/EC 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2、WEEE指令核心內容:
2005年8月13日起,歐盟市場上流通的電子電氣設備的生產商必須在法律上承擔起支付報廢產品回收費用的責任,同時歐盟各成員國有義務制定自己的電子電氣產品回收計劃,建立相關配套回收設施,使電子電氣產品的最終用戶能夠方便并且免費地處理報廢設備。
3、WEEE指令涉及產品范圍:
① 大型家用電器;② 小型家用電器;③ IT和通訊設備;④ 消費類電子電器設備;⑤ 照明設備;⑥ 電子電氣工具(大型固定工業工具除外);⑦ 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⑧ 醫用設備;⑨ 檢測和控制儀器;⑩ 自動售貨機。
4、WEEE指令目標:
2005年8月13日生產者建立或使用回收系統,一年后達到50%-80%的回收率考核目標(由生產商包括其進口商和經銷商負責回收、處理進入歐盟市場廢棄的電子電氣產品)。
5、生產者責任:
設計環保產品,符合ROHS指令要求,并向歐盟成員國登記。
6、產品標識要求:
生產者名稱,生產日期和相關標志(加貼回收“WEEE”標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