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類: (一)檢驗申請表; (二)檢驗受理通知書; (三)產品說明書; (四)檢驗報告; (五)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簽)。擬專為中國市場設計包裝上市的,需同時提供產品設計包(含產品標簽); (六)產品在生產國(地區)或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 (七)來自發生“瘋牛病”國家或地區的進口化妝品,應按要求提供官方檢疫證書; (八)代理申報的,應提供委托代理證明; (九)可能有助于評審的其它資料。
特殊類: (一)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申請表 (二)產品配方 (三)申請育發、健美、美乳類產品的,應提交功效成份及使用依據 (四)生產工藝簡述及簡圖 (五)產品質量標準 (六)經衛生部認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按下列順序排列: 1、檢驗申請表; 2、檢驗受理通知書; 3、產品說明書; 4、衛生學(微生物、理化)檢驗報告; 5、毒理學安全性檢驗報告; 6、人體安全試驗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