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實行來源地征稅原則,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產生,則香港稅務局就無權要求該公司繳交利得稅,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請海外利得,申請獲批準后就可豁免相應稅款。
香港公司申請海外利得豁免必須滿足六大條件
1. 不要與香港本地客戶發生貿易往來。如果交易的香港公司有在香港進行利得申報,而您進行零申報,容易被查到。
2.在香港沒有經營地址。只要在香港購置了物業就必須繳納物業稅,就不能進行零申報。
3.在香港沒有雇傭員工。香港員工都是需要繳納薪俸稅的,只要有員工申報了薪俸稅,就不能進行零申報。
4. 合同的談判地及簽署地不要在香港。要避免以香港公司的名義在香港報關,或轉口,否則海關處有記錄(與后順序調換)。
5.貨物不在香港轉口及落地加工或儲存。當你需要簽訂銷售合同或采購合同時,應避免在香港當地簽署,或是簽署地址體現香港。
6、貨源不是來自香港。
滿足以上六點要求,就可申請豁免交稅。
國內很多進出口企業和SOHO都很容易達到以上6點,大家都是利用香港公司作為一種貿易工具,實際經營地址和貿易方均不在香港,故可以進行離岸豁免申請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