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國務院發布金融租賃行業指導意見,提出“引導各類社會資本進入金融租賃行業,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風險自擔的金融租賃公司”。除了拓寬金融租賃公司的融資渠道,銀監會還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資本進入金融租賃行業。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全國52家金融租賃公司(不含3家專業子公司)中32家含有民間資本,占全行業公司數量的61.54%。其中,最近一年批準籌建的13家公司中,12家由民間資本控股或參股。金融租賃公司牌照已然成為城商行追捧對象,進軍金融租賃市場成為共識。除了積極發起設立金融租賃公司,地方銀行也試圖通過多種途徑與融資租賃企業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系。金融租賃公司設立、金融租賃專業子公司設立、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基金銷售牌照、公募基金牌照、村鎮銀行牌照詳細咨詢前海博創首席顧問高女士 I77 2792 26O9
通過租賃渠道,銀行企業可以減輕融資壓力,而且可以縮短成本攤銷期限,尤其對于高盈利企業而言,租賃通道是一條捷徑。而部分銀行更是借此推進綜合經營。。
民間機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發起人;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zui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二)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并且從業人員中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工作經歷3年以上的人員應當不低于總人數的50%;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
(三)建立了與業務經營和監管要求相適應的信息科技架構,具有支撐業務經營的必要、安全且合規的信息系統,具備保障業務持續運營的技術與措施,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設施。金融租賃公司設立、金融租賃專業子公司設立、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基金銷售牌照、公募基金牌照、村鎮銀行牌照詳細咨詢前海博創首席顧問高女士 I77 2792 26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