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華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盧先生
先生 (知識產權顧問) |
電 話:010-62279925 |
手 機:13331038286 |
 |
|
 |
|
著作權轉讓使用合同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
著作權轉讓,著作權申請,著作權合同
1對1顧問服務、商標專利 可加急 保授權,10年執業經驗,盧先生 1333-1038-286 ,服務有保障 商標注冊、專利申請 標志Logo資深設計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無行政區劃名稱預先核準 疑難名稱核準 核名后股東變更 QQ:3423824065
著作權轉讓是指著作權人將著作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有償或無償地移交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這種轉讓通常可以通過買賣、互易、贈與或遺贈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權的著作權人稱為轉讓人,接受著作權的他人稱為受讓人。與許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轉讓著作權的法律后果是轉讓人喪失所轉讓的權利;受讓人取得所轉讓的權利,從而成為新的著作權人。轉讓著作權俗稱“賣斷”或“賣絕”著作權。在允許轉讓著作權的國家,也只有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轉讓,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不能轉讓的。在有些國家,著作權轉讓必須通過書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權人或他的代理人簽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國家,著作權轉讓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作品的名稱;
(2)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
(3)轉讓價金;
(4)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5)違約責任;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地址:中關村知識產權大樓西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