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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認定復審、取得高新證書是否就大功告成? |
高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取得高新證書是否就大功告成?還有什么工作要做?
高新認定、取得高新證書是否就大功告成?還有什么工作要做?
高新認定,取得高新證書是否就大功告成
還有以下工作需要完成:
1 、減稅備案
362號文第二條第(三)款規定,認定(復審)合格的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復審)當年起可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認定辦法》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在獲得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共同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后,必須要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后方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具體要求和需要準備的資料請詢問主管稅務機關。對于未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的企業,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2 、三年復審
一、文件規定
362號文第二條第(一)款第6項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362號文第二條第(二)款對復審做出如下規定:
(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前三個月內企業應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二)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須提交近三個會計年度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研究與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復審時應對照《認定辦法》第十條進行審查,重點審查第(四)款。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第十一條(四)款進行公示與備案,并由認定機構重新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
二、企業關注
對于取得高新證書的企業,一定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牢記高新證書有效期。已經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一定要在期滿前三個月內企業應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二)復審提供資料。復審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研究與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
2、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3、近三個會計年度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
3 、六年重審
362號文第二條第(二)款規定: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后,企業再次提出認定申請的,按初次申請辦理。也就是說,企業取得的高新證書從初次獲得之日起滿6年時,需要認定,認定的程序與初次認定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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