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進口葡萄酒報關公司|紅酒進口標簽備案手續及電子上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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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關于運行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管理系統的公告》及做好推廣運行相關準備工作的要求,為進一步規范上海口岸有關進口企業在運行《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標簽管理系統”)的具體要求,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近日發布通知如下:
一、進口食品企業應認真學習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按照標簽管理系統運行要求,做好規范進口食品報檢工作和標簽備案資料整理工作:
(一)根據公告要求,進口預包裝食品報檢時,報檢人或代理報檢人應當按照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上標注的產品名稱逐一進行申報,同一名稱不同規格的產品,應當分別申報。
(二)首次進口時應提交的標簽備案資料包括:
1、中文標簽紙質樣張及說明信息(標簽的說明信息中應該包括:生產商名稱、商品品牌中文名稱、與實物的對應比例等內容);
2、中文標簽電子樣張(用于上傳標簽系統的標簽電子樣張要求:格式必須是bmp、gif、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須小于500K;注明與實物的對應比例;應確保圖片中文字信息能夠被清晰辨識)、或中文標簽數據文件(單一報檢批包括5個以上產品品種的,要求使用“標簽管理系統輔助錄入工具”將需備案的產品信息和標簽信息按報檢批生成中文標簽數據文件,工具軟件和使
3、原標簽樣張及翻譯件(如產品抵達入境口岸時,已加施中文標簽且不帶有外文標簽的,可免于此項要求),如原文標簽上未完整標注產品配料成分和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的,供中英文對照的完整配料表;
4、中文標簽中所列進口商、經銷商或代理商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5、原產地證明復印件或產品在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復印件,如生產國(地區)官方機構出具的自由銷售證明;
6、當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中特別強調某一內容,如獲獎、獲證、法定產區、地理標識、有機食品等內容時,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及翻譯件;
7、按照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部門規定須辦理保健食品(包括營養素補充劑)審批、新資源食品審批、益生菌的審批,以及進口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審批的,應提供有關審批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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