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再生塑料PET瓶片環保許可證,即廢塑料進口許可證、進口配額,申請企業應為加工利用單位。關于進口再生塑料PET瓶片等廢塑料申請資質方面,之前已有過介紹。在此主要介紹一下進口再生塑料PET瓶片申請企業及法人應具備的條件。
根據《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中“加工利用企業環境保護要求”里第(七)、(八)項規定,加工利用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所委托的代理進口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兩年內沒有以下違法行為記錄:
1.進口屬于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
2.未經許可擅自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
3.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
4.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
5.轉讓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
同時要求,近一年內沒有以下違反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行為記錄:
1.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總量控制要求排放污染物;
2.所加工利用的進口固體廢物不符合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或者相關技術規范等強制性要求;
3.生產過程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進口固體廢物中的夾雜物未進行無害化利用或者處置;
4.環境監測記錄或者進口固體廢物經營情況未按規定向環境保護部門報告,或者在報告時弄虛作假;
5.其他違反環境保護、海關、檢驗檢疫等法律、法規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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