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圍 本標準規定了水泥工業各生產設備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作業場所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限 值,以及環保相關管理規定等。本標準也規定了水泥制品生產的顆粒物排放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對現有水泥工業企業及水泥制品生產企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對新建 、 改建、擴建水泥礦山、水泥制造和水泥制品生產線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后的 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監 測 6.1 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的監測 6.1.1 生產設備排氣筒應設置永久采樣孔并符合GB/T 16157規定的采樣條件。 6.1.2 排氣筒中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的監測采樣應按 GB/T 16157執行。 6.1.3 對于日常監督性監測,采樣期間的工況應與當時正常工況相同。排污單位人員和實施監測人 員不得任意改變當時的運行工況〔以任何連續 1h的采樣獲得平均值,或在任何 lh內,以等時間間隔 采集3個以上樣品,計算平均值 建設項 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的工況要求和采樣時間頻次按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建 設項 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辦法和規范執行。 6.1.4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分析方法見表 5 表 5 序 號 分析項目. 手動分析側定方法 一 自動分析測定方法 顆粒物 =氧化硫 GB/T 16157重量法 H,V756碘量法 HJ/T 57定電位電解法 HJ/T 76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連續 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氮氧化物 HJ/T 42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鹽酸禁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67離子選擇電極法 HJ/T 77色譜一質譜聯用法 6.1.5 新 、改 、擴建水昵生嚴線 ,水泥窯及窯磨一體機排氣筒 (窯尾 )應當安裝煙氣 歉粒物 、二氧 化硫和氮氧化物連續監測裝置;冷卻機排氣筒 (窯頭)應當安裝煙氣顆粒物連續監測裝置;對現有 水泥生產線,應按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安裝連續監測裝置 連續監測裝置需滿足M/T 76《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的要 求。煙氣排放連續監測裝置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后,在有效期內其監測 數據為有效數據。以小時平均值作為連續監測達標考核的依據 二噁英--18933946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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