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人員的貨物免征進口關稅和其他稅費。然而,如果沒有合理的外交部的書面文件可能會被延遲清關。
對于非泰國人,非外交人員的物品,如果物主有泰國的有效期在1年的工作簽證,也可以免稅入境。物主到達泰國的*一時間起6個月內,貨物必須到達曼谷機場或港口。在泰國非移民-B簽證的人也可以進口他/她使用的家居用品到泰國在免稅的基礎上。
如果物主是非外交人員,但有工作許可,可是有效期不到1年,則裝運的物品要繳納進口關稅和其他稅費。
退休人員不視為免稅通過空運和海運進口物品的。
回國公民(持泰國護照),物主如果有下列資質可以免稅進口他/她的家居用品到泰國:
-物主持有泰國護照。
-物主僅僅使用自己的護照進出泰國和起運國旅游出行等。
-物主生活在起運國至少在一年以上:僅限于居留在那里的時間。
-當他/她留在起運國的時候,未曾回過泰國,5次以上,而且每個物主每次不能居留在泰國超過3個月。
-物主只能進口所有家用電器中的一件物品。。
-物主有一些文件單據或在自己的護照上有簽章,能顯示物主居留在起運國,不只是“作為游客居留”。
裝運的物品進口到泰國必須要早于在物主到達泰國前1個月或物主抵達后的6個月內。
-在此之前,物主從未免稅進口過任何二手家用物品到泰國。
-請注意物主不能打包任何有效期滿的護照,因為泰國海關可能也需要查看那些護照。
據泰國海關法律,裝運的物品的清關,在清關的時候需要呈遞物主的護照正本和1年的泰國工作許可證正本給海關辦公室人員。否則,所有的物品將會被征收稅費。
貨物到達曼谷機場/港口,而且在收到物主的護照原件及1年的泰國工作許可證正本后,我們需要2個工作日內在曼谷機場/港口對裝運的物品進行清關。然后才可以在第3天運到物主居住的地方。
請告知物主根據泰國海關法,現在我們需要在貨物清關的時候呈遞他們的的護照原件及1年的工作許可證原件(不是復制)給泰國海關官員辦結清關手續。
提單或空運單的收貨人應是:主人的全名(要和物主的護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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