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頭專業代理產地證—正規 快捷 價優辦理產地證 —專業人士真誠為你服務!
我司經商檢局,貿促會批準,可代理各種原產地證
CO FA FB FE FF FTA FS FL FI 臺灣等產地證辦理
 (一)《亞太貿易協議》(原稱《曼谷協議》)原產地證書(FORM B 證書)
《亞太貿易協議》原產地證書是根據《亞太貿易協議》的要求簽發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協議成員國之間就特定產品享受互惠減免關稅待遇的官方證明文件,簽發依據為《亞太貿易協議》原產地規則及《亞太貿易協議原產地證書簽發和核查程序》。《亞太貿易協議》原產地證書采用專用證書樣式。
《亞太貿易協議》各成員國:中國、韓國、斯里蘭卡、孟加拉和印度。
特別注意點:
A、證書為一正二副。留底時留發票和證書的第二副本(*后一聯)。
B、證書號的編制:B 07 330200111 0001
證書類別 年份 企業注冊號 四位證書號
所有證書都按證書類別從*一票開始編,不得重號、跳號。
 (二)原產地證FORM B的作用
A.作為征稅的依據;
B.作為允許進口的文件之一;
C.普通稅率與*惠國稅率的距離大約是1-5倍左右;
D.有的國家不接受中性包裝;
E.雖然雙方國家簽有*惠國待遇協議,如果沒有產地證,按普通稅率計征。因此如果沒有這種文件,可能不能進口或造成增加了成本。
辦理亞太產地證,辦理FORM B,辦理FORM M,亞太貿易協議原產地證,亞太原產地證,代理出口韓國產地證,辦理孟加拉產地證,辦理印度產地證,辦理斯里蘭卡產地證,辦理亞太FORM B
以客戶滿意為目標, 以合理價格求市場,以重守信譽求發展!
找代理必須找正規的,我們是首選!
產地證代理-貿促會認證代理-大使館加簽代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