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射發射(RE)測試:測量EUT在正常工作下通過空間傳播的電磁波對外干擾。
1. RE測試標準:
CISPR22, CISPR13:2005, CISPR11:2003, CISPR14-1, CISPR15;
CISPR15, CISPR11;
EN 61000-3-2, EN 55022, GB 9254-2008, GB 4824-2004, GB 14023-2006
EN 61326-3-1-2008
2. RE頻率范圍
低頻:30MHz~1000MHz;高頻:1GHz以上;
3. RE測試方法
1) 輻射發射測試儀器和設備:
接收機(遵循CISPR16-1-1的要求);
頻譜儀;
電波暗室(全波暗室/半波暗室);
天線/喇叭天線;
天線、場地遵循CISPR16-1-4的要求,
2) RE測試測試布置:
測試布置也分臺式與落地式,與傳導發射相同(因為輻射發射結果與產品布置的關系
尤為密切,因此需要嚴格按照標準布置包括產品、輔助設備、所有電纜在內的受試樣品);
3) RE測試限值:隨不同標準,場地是3m、10m或其他尺寸,不同的產品分類(Group 1/2, Class A/B)而限值不同。
4) RE測試過程:
a) 頻段為30MHz-1GHz輻射測試:在半電波暗室中進行,EUT隨轉臺360度轉動,天線在1-4m高度
上下升降,尋找輻射*大值。結果用QP值表示。垂直、水平兩種天線極化方向都測。
b) 頻段為大于1GHz的輻射測試:工作頻率超過108MHz的ITE設備、超過400MHz的ISM設備需要測試,是在3m場地,使用頻譜儀測。ITE設備測試方法基本同30MHz-1GHz,結果用Peak與AV值表示。ISM的產品有點不同,需要在全電波暗室中測,天線同產品同高度,不升降,轉臺仍然轉動以尋找輻射*大值;
4. RE測試結果判定:
讀出來的波形與對應的標準限值線相比較。低于PASS,高出FAIL。
5. RE測試注意事項:
測試布置仍然是測試*需要的環節,如果測試時SETUP 沒有按照標準要求來建立,當然測試的結果顯然是不準確的。另外,如果是高頻測試,場地、設備等都是很重要的,需要遵循CISPR16-1-4的要求,否則也會影響*終測試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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