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電動機能效標識|進口電動機能效標識辦理
能效標識又稱能源效率標識,是附在耗能產品或其*小包裝物上,表示產品能源效率等級等機能指標的一種信息標簽,目的是為用戶和消費者的購買決議計劃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導和匡助消費者選擇高能效節能產品。
從明年3月1日起,家用洗衣機和小型中心空調不貼能效標識將不得進入市場銷售。記者從中國能效標識治理中央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根據《能源效率標識治理辦法》劃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制定并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二批)》、《電動洗衣性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和《單元式空氣調節性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2006年第65號公告),自2007年3月1日起對電動洗衣機和單元式空氣調節機這兩個產品開始實施能源效率標識軌制。 根據*新公告,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第二批產品目錄包括:電動洗衣機(額定洗滌容量為1.0至13KG的家用電動洗衣機。不合用于沒有脫水功能的單桶洗衣機和攪拌式洗衣機)和單元式空調機(名義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電機驅動壓縮機的單元式空氣調節機、風管送風式和屋頂式空調機組。不合用于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和變頻空調機)。 在第二批目錄出臺之后,下一批的目錄新成員還將有變頻空調、燃氣熱水器、汽車、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念頭等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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