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必須申報的三項稅:物業稅、薪俸稅和利得稅。
香港物業稅——“物業稅”一詞實際上直接來自于香港,對于真正理解即將開征的物業稅至關重要。凡在香港擁有物業的業主,其從物業所得的收入均須征收物業稅。如果納稅人在香港購買物業出租并為此辦理了貸款,在出租物業的這個財政年度內就可以申請扣除本年度支付的出租物業的貸款利息。應繳的物業稅按標準稅率的15%計算。(也就是說,注冊香港公司后,您有在香港租憑辦公室的話,就要交物業稅。)
在香港,物業稅是向全“香港土地及樓宇的業主所征收的稅項”,物業稅的計算辦法是“將物業的評稅凈值依標準稅率計算”,具體來說,“物業的評稅值是根據為換取物業的使用權而付予業主的實際租金收入而厘定。包括在評稅值內的酬有租金,為樓宇使用權而支付的許可證費用,整筆頂手費,支付業主的服務費及管理費。由住客支付的業主開支(如修理費)等等。物業的評稅凈值,是以評稅值(扣除業主支付的差餉后),減去20%的修理及支出免稅額后所得出的數目。”可以看出,香港物業稅的實質是向土地及建筑物的擁有人就其物業收入課征的稅收,具有財產稅性質,但實際上是對基于財產的所得稅,是對財產所得的課稅,而不是對財產本身課稅。
香港物業稅是一種房地產稅,但只是房地產稅中的一種。現在世界各國的房地稅主要有三種類型:
一是房地產保有稅類;
二是房地產取得稅類;
三是房地產所得稅類。
房地產保有稅向保有房地產的所有人或占有人征收,是對財產本身的課稅,主要稅種是財產稅;房地產取得稅是對取得房地產所有權者的課稅,依據取得方式設置,主要稅種包括遺產稅、贈予稅、印花稅等;房地產所得稅是以經營、交易房地產的個人或法人,就其所得或增值收益課稅。按照這一分類,現行世界通行房地產稅體系中,一般更注重的是房地產保有稅,而香港物業稅顯然屬于第三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