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是一種無形的資產,它能捍衛及影響到其企業曾經有一名從事財會的職員,通過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對一種財會專用工具進行了改進,大力提高了工作效,降低了勞動強度。那么這樣的技術改進能否申請專利呢?
根據我國《專利法》保護的專利有三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發明專利是指對于研發的一個新領域或具備較高的可創造性發明授予的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于產品的形狀及構造或其結構作出了改進,與發明專利相比,其創造性比較低,但實用的價值很大;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外形、圖案以及色彩或其結合起能富有美感而又實用的設計。
我國專利法規定,只要其發明創造符合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簡稱三性),便能申請專利。其中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必須具備三性條件方能申請專利,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只需要符合新穎性的要求既能申請專利。所謂新穎性,就是在申請日之前,沒有在任何場合公開發表過,并在此之前沒有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創造性是指在現有的技術上能夠突出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實用性是指能夠在其行業中制造,能有應用于產業上及生活中,并帶有積極的效果。滿足以上條件,發明人或設計人就可以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過專利局一系列核準審批,方能獲得專利證書,當然前提是一切順利而言。一般來說,申請人應委托專利機構代理。
根據分析此財會專用工具的改進基本上滿足前提條件,但還必須通過專利檢索后才能確定此技術能否申請專利,一經確定可以申請專利,就必須把握時機,俗話說: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若想獲得專利保護,趕緊申請專利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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