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代辦公司股權變更程序
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自股權轉讓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申報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
(1)
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者,其他股東優先
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2)股權轉讓后公司的股本結構;
4、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
主要內容:(1)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2)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3)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4)股權轉讓款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生效方式;(6)協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后的股東)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因股東變更涉及到的其他有變動的事項(包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組織機構人員的變更等)。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董事會成員(3-13人),監事會成員(3人上),并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提交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聘任公司總經理;提交監事會決議,選舉監事會主席。不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執行董事(1人)、監事(1-2人),聘任總經理,并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須寫明修改后完整內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是企業的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
照》、《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由單位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并署明與原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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