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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培訓*一品牌【韜遠】深圳市韜遠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自2006年起,就一直專注于房地產行業培訓。2012年,深圳市韜遠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依托在地產行業十數年的沉淀,整合地產優質資源,繼續揚帆起航,在新領域實現新突破! 韜遠咨詢,與來自品牌地產企業的五十余名專家團隊,一起分析總結了以往人才培養的實踐經驗,并實時引進、吸納了優秀地產企業人才建設方面卓有成效的經驗成果與方法論,研發并推出了我們立足于更高層面、更具實踐指導意義的房地產人才培養計劃!
房地產培訓公司解說: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進行成本和費用扣除時,必須按規定區分期間費用和成本、開發產品建造成本和銷售成本的界限。期間費用和開發產品銷售成本可以按規定在當期直接扣除。開發產品的建造成本是指開發產品完工前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公共設施配套費、開發的間接費用、借款費用及其他費用等。
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將開發產品的建造成本合理劃分為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可根據有關會計憑證、記錄直接計入成本對象中。間接成本能分清負擔成本對象的,直接計入有關成本對象中;因多個項目同時開發或先后滾動開發而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則應根據配比的原則按各項目占地面積、建筑面積或工程概算等方法配比計入有關開發項目的成本。下列項目按以下規定進行扣除:
一、銷售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生的當期準予扣除的開發產品銷售成本,是指已實現銷售的開發產品的成本,按當期已實現銷售的可售面積和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確認。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和銷售成本按下列公式計算確定: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成本對象總成本÷總可售面積銷售成本=已實現銷售的可售面積×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
二、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公共設施配套費。房地產開發企業實際發生的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公共設施配套費,應按成本對象進行歸集和分配,并按規定在稅前進行扣除。
1.屬于成本對象完工前實際發生的,直接攤入相應的成本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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