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標注冊申請
① 商標注冊采取自愿原則。不強制注冊,但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類別有第5類藥品及第34類煙草。
② 辦理途徑:直接辦理和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機構(港澳臺及外國人或企業必須委托代理機構辦理,不能直接辦理)。
③ 商品和服務共分為45個類別。《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類表》是我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提供的《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以及我國自1988年11月1日起采用國際分類以來的使用實踐,針對中國的國情實際對商品和服務的類似群組及商品和服務的名稱進行了翻譯,調整,增補和刪減而制訂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類表》亦隨著國際分類表的修訂而作相應的調整。
注明:
一些國內外的新產品、復雜的商品難以分類的,一定要附送商品說明書,包括該商品的主要組成部分、功能、用途等,并盡可能附送商品的實物照片。
④ 不能用作商標的標志: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同“紅十字”“紅新月”標志相同或近似的、帶有民族歧視性的、帶有欺騙性的、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的、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奶粉、餐廳等)、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的。
⑤ 商標注冊前的準備
⑴ 申請人資料:以個人名義申請的,申請人必須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需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及企業營業執副本照復印件;以公司名義申請的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加蓋公章的申請書及委托書原件;
⑵ 標樣:不大于10cm×10cm,不小于5cm×5cm。彩標申請需申請人提供15個彩色標樣原稿和1個黑白標樣,黑白標申請提供8個黑白標樣只需傳真或Email(須清晰)。
其他:
(1)商標注冊優先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九條和《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以下簡稱《巴黎公約》)第四條的規定,保護工業產權聯盟內任何人或其權利繼承人,已經在某一巴黎公約成員國正式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在*一次申請后6個月內在中國就同一商標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可以享有優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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