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企業的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結合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制定本標準; (二)本標準工程范圍系指各類建設工程中的建筑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建筑幕墻工程除外); (三)本標準是核定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活動的企業資質等級的依據; (四)本標準設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級別; (五)本標準中工程業績和專業技術人員業績指標是指已竣工并驗收質量合格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
二、標 準
一級
1、企業資信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并有相應的經濟實力,工商注冊資本金不少于1000萬元,凈資產不少于1200萬元; (3)近五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不少于150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2項;或單項合同額不少于75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4項; (4)近三年每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于4000萬元。 2、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于8年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經歷,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一級建筑師、一級項目經理)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2)企業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一級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6人。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安全、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一、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三)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四)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五)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六)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七)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八)冶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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