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物業管理行為,提高物業管理專業人員管理素質,維護房屋所有權人及使用人的利益,貫徹落實建設部人事教育司和住宅房地產業司聯合下發的(96)41號文件的“物業管理企業經理、相關從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的精神,進一步提高物業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和業務素質,促進物業管理的普及與發展,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33條、第61條之規定,全國城建培訓中心繼續舉辦“全國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培訓班”。
一 培訓對象 :
物業管理企業、建筑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正(副)經理,總經理助理,房屋管理所正、副所長,寫字樓、商廈、酒店、別墅、度假村、娛樂場所的物業正、副經理,大中型企事業單位房屋管理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及符合報考條件的物業從業人員等。
二、 培訓內容及證書
培訓將采取自學與面授相結合的方法,面授期間將重點進行輔導和統一命題考試,培訓班將嚴格按照建設部物業管理崗位培訓指定教材,以《物業管理概論》、《物業管理法規》和《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三門課為重點,考試合格者由建設部頒發全國通用的《全國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證書全國通用。
三、報名資料
一寸藍底彩照4張,身份證復印件1份,畢業證復印件1份,從事物業工作的崗位證明1份,相關報名表1份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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