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背景:
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為依托、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業的執業注冊人員。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復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建造師注冊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報考條件:
凡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2、取得非工程類或非工程經濟類中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對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級項目經理資質及以上證書的人員,符合報考條件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免試部分科目:
1、具有中級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須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2、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具有中級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或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只須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報考條件中涉及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考試科目: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等6個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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